回复 大碗烧酒 : 永和十年,王羲之刚刚写就《兰亭序》;谢安还在东山悠然度日,携妓游林;大司马桓温刚刚平定成汉,得志意满;而那轰轰烈烈的杀胡令,也最终随着一个人的陨落,成为了一纸绝唱! 这个时候,一个本不该出现在历史上的人出现了,并且还以冉操的身体,承继遗志,驱除胡虏!身负国仇家恨的他,却还得在这个浑浊的朝代中,冒别人之名周旋在各大势力之间……”
回复 贝母上仙: 这部《双子男喜欢的四种女人》我欲修仙,快乐齐天。左手萝莉,右手御姐。拳打二郎神,脚踢哮天犬。手撕众神仙,踏平凌霄殿。偶然走进修真之路的大学生罗生,如何逆袭美女主播,踏上魔神之路?精彩内容,尽在《女主播的修真高手》。
回复 拈花拾香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