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阴七 : 音乐制作人曹吾重生了,那些如雷贯耳的乐队通通不见了。 不愿经典蒙尘,曹吾决定和儿时的乐队伙伴一起走向音乐圣殿。”
回复 二哥炒鸡蛋: 这部《乱肉情欲短篇》前世,她是相门之女,一朝沦落家破人亡。满腔才情只付秦楼楚馆。今生,她为复仇而来,红妆褪尽仇恨深埋,似海深仇誓要改天换日。曾经,她是一代奇女,风华万千才艺无双,一把烈火焚尽,只留千秋艳骨。如今,她是绝世奇才,运筹帷幄决胜千里,一袭青衫风流,成就万古贤名。她是相门孤女顾云歌,她是侯门嫡女沐清漪,也是一代奇才顾流云,她是一代名妓,她是乱臣贼子,她也是一代名相。这是一个相门孤女到开国名相的奋斗之路,这是一
回复 潞西白鸥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