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小说写我 : 一柄秋水长剑,一袭磊落青衫。她是云荒第一位女剑仙。人人皆道她醉心于剑之极,狂妄到挑战不朽不灭的唯一真神。没有人明白......杀了他,她就能回家。”
回复 和晓: 这部《日日夜夜综合》13岁,她揪着他买的小裤裤说:“你看过我小裤裤,就是我老公。”“我不认识你,不可以这样叫我!”23岁,他将她抵在墙角:“都嫁给我了,为什么还不叫我老公?”“我不喜欢你,为什么这样叫你?”他掀开她的裙子,勾唇:“我看到你小裤裤了,乖,叫老公。”“……”“被欺负了?叫声老公帮你摆平。”“被羞辱了?叫声老公帮你搞定。”她忍无可忍,“离婚协议书我签好了。”“字太丑,撕了!”“少爷,少奶奶又双叒叕跑了……”“打断我的腿,通知她我残废了。”说好的无论贫穷贵贱生老病死不相离弃,她敢跑试试。(1v1打脸宠文,男女主身心干净)
回复 滚键盘吧 : 咱们都是凡人哪……但凌云不是。因为他会修真,还曾经修炼至渡劫期!虽然现在凌云还是叼丝一枚,但人家专门打纨绔的脸……pia,pia凌云承认他的脾气不太好,他发现在这么个奇葩的世界上,好脾气真的不好混啊。凌云会治病不假,但治病不是他的主业。他治病也要看心情滴……心情不好滴话,别说你爸是李刚,就是美国总统来了也不治!不服气?一脚把你们航母踢沉咯!凌云唯一头疼滴是那些美女尤物!校花警花,天使护士,绝色千金统统走开吧,他真不爱治妇科病!给钱?倒贴?那他大概会考虑考虑……想买驻颜丹?五千万一颗!钱不够?钱不够想其他办法去,难道炼丹不花钱啊?凌云目标:只要能摆脱那些极品美女疯狂的围追堵截,暂时做一个高调的纨绔,低调的仙医,赚赚钱踩踩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