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太平包子 : 风里笑着风里唱,感激天意碰着你,纵是苦涩都变得美; 天也老任海也老,唯望此爱爱未老,愿意今生约定,他生再拥抱。 …… 一曲《大海》开头,一曲《今生今世》结束。 谢谢一路上有你。”
回复 小明明天见: 这部《长篇小说中的曲折多变的情节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贾思特杜 : 【weibo:仅溯溯溯溯】给某个事业狂当皇后的第三年,初晴终于从古代穿回来了。然后不小心把他的后宫也带到了现代。看着这群被人伺候惯了的姑奶奶,想到即将到期的房租花呗,明天大家就要睡大街喝西北风。她翻出穿越前考的经纪人资格证,“干脆出道吧。”众妃:娱乐圈也勾心斗角?比宫斗好玩吗?后来,大启传媒成功上市,网友发现,宋初晴手下,除了那些红得发紫的影后歌神顶流,扫地阿姨也仿佛深宫老嬷一般能武善斗,连食堂大叔都是御厨级别的百万粉美食博主,全公司只有股东透着一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