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虔诚的祈祷 : 混沌刚分,天地初始。七恶根在身,人有私心,恶念常伴,世间之上战乱不断,九族鼎立。无数高人欲获长生不老、青春永葆之术,一统九族成就千秋万世盛世,可时过千百余年仍无人能统。“微风轻拂参天树,枫叶如雨凋零落,剑泛寒芒刺我心,从此孤寂独一人。”夜----(ps:本书自描一个世界,请勿与其余仙侠、古典神话传说相提并论,谢谢!)”
回复 香火火火火: 这部《吃一堑长一智的意思》穿越到明末乱世,怎么混。历史的经验证明,得发疯。比如,孙传庭、卢象升、杨嗣昌。比如,罗汝才、张献忠、李自成。这些,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。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疯,一个比一个疯。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,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!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。他不发疯,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。疯了,就好了。我是疯王我怕谁!不服?来。本王发个疯,打死你!
回复 谢轻舟 : 城楼之上,穷途末路后,叛军把剑架在我脖子上。他大笑问澹台烬:“你夫人和叶小姐,只能活一个,你选谁?”系统看一眼哭唧唧的女主叶冰裳,紧张说:宿主,他肯定选你。澹台烬毫不犹豫:“放了冰裳。”系统:哦豁。我:哦豁。系统安慰道:澹台烬肯定是知道你家大业大,暗卫们会救你。澹台烬确实这样想,不过那日后来,我冲他一笑,在他碎裂的目光下,当着三十万大军,从城楼上跳了下去。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留给他。这是我为澹台烬选的be结局。景和元年,原甜宠文男配澹台烬一夜白发,疯魔屠城,斩杀原女主叶冰裳。而我看透这几年的无妄情爱,涅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