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老黑泥 : 一个非特种兵,非军人,不会指挥打仗,手无缚鸡之力的外语学生穿越到晚清乱世,能做啥?“造反,革命?臣妾做不到啊!还是老实当一个文抄公,抄袭一些书籍赚些钱混日子好了!”陈顶天说。可现实告诉陈顶天,剽窃有风险,抄袭需谨慎!咸丰想杀了他,因起义军看了他的军事书,打得清军节节败退。天王洪秀全要剐了他,因他大部分属下不信他这神棍,改信陈顶天主义了。欧洲各国恨不得吃了他,因殖民地土著看他书纷纷起义。他想要跑路,可各路起义军却把他当做了唯一能够拯救国家民族的人,硬是把黄袍披在了他身上。当多年之后,有一位美女记者崇拜的问陈顶天为何有如此伟大成就时,陈顶天神秘的回答:“是抄出来的啊!””
回复 我就吹牛逼: 这部《史酷比4》
回复 王莫羡 :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