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詹姆士格雷 : 唐心上大学的时候,对法学院院草霍盛见色起意。对方颜好腰细腿还长,精准戳中唐心每一根审美神经。最关键的是身边人都说霍盛浪荡不羁,女友换个不停。于是唐心卯足劲把人撩到了手,结果后来才发现传言完全不可信。因为霍盛不仅是初恋,而且还买了钻戒准备向她求婚。于是恐婚的唐心怂了,跑了。再次见面,霍盛已经是身家过亿的金牌律师,可谓风光无限,人人畏惧。而最怕他的,莫过于唐心。某酒宴上,霍盛坐在角落里,看着唐心一袭性感小黑裙摇曳生姿,红唇魅惑,挽着某当红小生的胳膊笑靥如花。旁人纷纷感叹唐心跟对方真是郎才女貌,一对璧人。没人发”
回复 三流人: 这部《さいとう真央》墨怀瑾表示怕了。他不过是为报救命之恩给花卿做了一顿蛤蜊而已,也不过是贪图于她美色,把她拐回都城做了自己的书童了而已。可她怎么,一天吃不到蛤蜊就挠墙啊?“都城有什么好的,我要回南疆吃蛤蜊。”脱完战袍换厨装,切完辣椒泪两行,夜半三更,四下无人,颠锅颠得我腰背酸。花卿,你能不能换个口味啊?我堂堂一介王爷,半夜起来给你炒蛤蜊可是会被人笑话的!
回复 骑鲸南去 : 同样是清穿,冯霁雯面临的不是险恶宫斗,也不是伤神的宅斗,而是要嫁给清朝第一大贪官、满清第一美男,乾隆第一宠臣,史上留名的妻管严——和珅!这时的和大人,还只是个一穷二白,在咸安宫求学的清贫美少年。被祖父以死相逼送上了花轿的冯霁雯狠一咬牙,满脸决然: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夫君,你继续愤图强,我负责把嘉庆帝架空掉!……其实这只是一个你负责貌美如花,我负责赚钱养家的贪官夫妇有爱(蛇精病)日常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金夫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