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鲁本弗雷斯彻 : 人天生为善,唯怕受人欺,然天意难测,命运多舛。当弱者不接受弱者,苦难之人不愿苦难,那么便杀,便抢,便战!以杀止戈,以一血祭苍天不公,以一魂迷众生乱魔,多年以后,我倦了乏了,但早已魔根深种,只得弃血肉之躯,再生灵意……魂战天下!你说断念即除魔,我非要斩破!斩破!斩破!(本书前期情节较为缓慢,情感上较为细腻了些,但我认为玄幻之作,一些平稳发展……作为铺垫必不可少,激烈打斗,术法轰鸣,则会出现在九十章之后,那时……才是本书的开始!)”
回复 木星大红斑: 这部《AV天2018》“这离子剃刀太危险了,不要总亮出来好不好……”黑长直少女摇摇头:“不要。”“不要整天扛着加特林好吗,万一走火就不好了……”双马尾少女摇摇头:“不要。”“这颗核弹先收起来吧,怪吓人的……”大长腿少女摇摇头:“不要。”季末顿时怒了:“给个面子吧!”少女们顿时伏地高呼:“主人威武!”……
回复 失忆的紫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