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执笔道春秋 : 世上最美好的一种感情,就是两情相悦,心有灵犀。某天,例行谈完工作,男人话锋一转:“追了你这么久,有什么想法?”许诩诧异:“你在追我?”男人忍耐的点了根烟,黑眸紧盯着她:“每天陪你晨练、手把手教你射击、整个警队的人叫你嫂子……你以为我在干什么?”许诩沉默片刻:“哦……不用追。”男人心头一沉,语气冷下来:“什么意思?”“我也喜欢你,所以不用追。”“……”她喜欢这个男人。虽然看起来桀骜又毒舌,实际上性感又爷们儿。”
回复 怒火狂风: 这部《田园致贵》池欢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被自己的贴身保镖狠狠的睡了,一觉醒后,他单膝而跪,从容冷静,“我自。”她穿着男人的衬衫,慵懒而笑,“自?”莹白的脚蹭着男人的腿,漫不经心的判决,“你只有两个选择,第一,自宫偿还我的清白,第二,做我的男人。”——池欢一直以为,墨时谦身为一个保镖,不仅无所不能,还英俊得令人指,唯独出生不太好。可多年后他空降在她的面前,尊贵无比,“池欢,你试试看,贴上我墨时谦标签的女人,谁敢动!”(1v1,男女主身心干净)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娇妻在上:墨少,轻轻亲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龙之宫 : 三年前,周煌穿越到玄幻世界,得到天帝系统,神魂阴差阳错进入神界,当了十万年的凡人天帝。直到某天,昏迷三年的周煌,醒了过来,发现自己回到了天道宗,神界天帝宫所有的东西,都是出现在青云峰。他便是知道自己被天帝系统退位,无望回到神界,只好当个平平奇奇的大师兄。然而,他却不知道自己拥有天帝的修为,随便念一首诗,就能让一条小狗,领悟天地剑意,成为剑神。随便作一首画,就能让一棵树木,领悟生命奥义,成为生命神树。随便喝一口酒,就能让路人,感受到武道真谛,成为武道神话。……千万年后,周煌回到神界,才是发现,原来神界的不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