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飘荡的云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重苍: 这部《爸爸日女儿小说》孟行海是帝国中一道门少年,自幼受噩梦困扰,在门中出头无望。然而忽有一夜,他受性命之危,忽然间练成奇功,来到危机四伏的大海上。这荒诞、危险、奇妙、险恶之世在他面前铺开。他是从此平步青云,大权在握,看透凡尘,修仙悟道?还是见奇异之景,历怪诞之事,得超俗之心,建绝世之志?
回复 辰辰家小跟班 : 当命运的齿轮停止转动,万法步入末日,诸神走向腐朽,金属与机械成为时代的主题。战争与动荡的年代里,钢铁与鲜血将重铸这破败的世界。而我将加冕为王,主宰铁与血重铸的世界,成为诸天万界的钢铁暴君!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老书《蒸汽狂潮》420万字完本,完本有保障的,请各位放心收藏,新书期间,如果各位有富余的推荐票,也请砸一下,谢谢了,老客会写一本精彩的蒸汽朋克故事,奉献给大家的!建了个书友群,喜欢的读者朋友,可以加一下:33327108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