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爽点 : 嫁给权王的好处是什么?当然是——仗势欺人。逼死阿娘的爹,害死祖母的后娘,虐杀手足的兄姐,不好意思,本小姐要反杀了。撕13?争宠?上位?这些都弱爆了,开挂才是真人生。——一个乡下长大的野丫头,又丑又怂,说话结巴,走路磕巴,凭什么攀上大北国的摄政王?南汐若:呸……我才是受害者。——君候摄政,权倾帝国,杀伐果决,妖魅腹黑,怎么就被一个绿茶缠上了?顾翊玦:嘘……本王殚精竭虑的布局多年,才将美人诓到手!女主:人前,怂蠢丑萌的小白兔,人后,心黑手狠的老狐狸。男主:人前,嗜血桀狂的大豺狼,人后,温顺甜宠的小绵羊。大北国”
回复 千秋墨痕: 这部《女人一夹一夹男人舒服吗》龙凤两族,天生至尊,统治初玄灵界已达亿年之久。龙凤之外,九彩孔雀、麒麟、天鹏、阴气灵、人面蜘蛛、九头狮、龙蛇、龙鱼、鬼王……等十八灵占山据海,称王称霸。人族势微,于夹缝中生存,如临深渊。……“我天生半魂,不能引天地灵气入体,那又怎样?我麾下风华灵兽会所开遍王朝七千三百城池,拯救除妖人无数,百姓称我大善人,谁敢道我不是?我拥有万古九宝之一妖神九戒炼制之法,是未来的众妖之主、万妖之尊,谁敢视为我弱者?十八灵?双心人?龙凤?还是你……人族至尊日月同体?”(本书第一群群号:111724o57七少盟)
回复 刀尖上的惊雷 :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,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。她穿越了,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。作为一名死忠粉,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。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?她又不是女主,女配,而是女主的对头,最美雌性索菲亚。那个跟女主作对,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。让她早点死的反派,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。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,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。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,自己的小命也没了。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,却让她不得好死呢。清醒之后,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,远离男主和女主,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。本书又名:异世夫君是反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