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一文倒 : 宋恬恬活到二十岁,倒霉了二十年,喝凉水都塞牙缝。 好不容易抽到全球锦鲤,却让她穿到了一本年代文里,成了恶毒女配。 幸好女配年纪小,还是个八岁的娃,萌萌哒甜甜哒, 爷爷奶奶疼、爸爸妈妈爱、哥哥姐姐宠, 倒霉蛋成了幸运儿,锦鲤附体,走到哪里都好运。 宋恬恬表示,从今天开始,珍爱生命,远离男女主。 隔壁那个未来的大佬怎么回事?为啥成天盯着我? 重生的大佬盯着隔壁小甜妞: 甜甜,有金大腿要不要抱一下? 宋恬恬:隔壁有只大尾巴狼,总想把我叼走怎么办?”
回复 剩斗士: 这部《欧洲 卡四卡乱码》我养的一条蚯蚓,能横贯九天十地。 我养的一条鱼,能翻江倒海。 我养的一只蛤蟆,能气吞山河。 我养的一只猴子,能一拳打爆星空。 我养的一个小狐妖,不死不灭,震古烁今。 而我楚叶,生而平凡,普普通通,干啥不会做啥不行,只能养养宠物,艰难度日。
回复 一叶03 :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!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!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,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、梦回大唐。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,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。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。可又有谁知道,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可又有谁知道,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,晨起暮落,千万年前如此,千万年后依然如此,只为了给世间照亮。可又有谁知道,那冰冷冷的天上,曾住着一群神仙,叫做祖神,默默镇守四方,梳理三界秩序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。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,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。才怪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某剑仙的远征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